經查,執法人員發現店內銷售貨架上待售的保健食品“安琪紐特鱈魚肝油軟膠囊”(國食健字G20110773、批號GD00020042)與“成長快樂乳鈣Q片凝膠糖果”(批號20220901)、“成長快樂葉黃素Q片凝膠糖果”(批號20221204)等普通食品并排陳列于同一貨架上銷售,且未設物理隔離,及未設立“保健食品銷售專柜或者專區并設置提示牌”。中國藥店:www.hargamitsubishijabotabek.com
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特殊食品銷售者未在銷售場所設立專柜或者專區并設置提示牌,或者未按照食品標簽、說明書標注的貯藏方法存放特殊食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的規定,應當予以行政處罰。中國藥店:www.hargamitsubishijabotabek.com
為什么禁止將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或者藥品混放銷售中國藥店:www.hargamitsubishijabotabek.com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9條明文規定,特殊食品不得與普通食品或者藥品混放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往往針對的都是特殊人群,具有其特殊性,有個“藍帽子”標志區分。中國藥店:www.hargamitsubishijabotabek.com
如果混放銷售,普通消費者很可能出現將普通食品誤認為具有保健效果的保健品購買回去。所以,要讓人們從心底明白,“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就是“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而絕非“普通食品”,以利于人們在選購時,不至于看花了眼、模糊了基本概念和界線。中國藥店:www.hargamitsubishijabotabek.com
將“保健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是一種消費誤導,更是一種不法行為。一些不法商家為賺取高額利潤,不是在誠信、守法上動腦子,而是在宣傳上動歪點子,在推銷方式上耍小聰明,搞虛假宣傳、魚目混珠,是消費者在不明不白、不知不覺中上當受騙。將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或者藥物混放銷售就是典型的不法手段。時下,一些保健食品的包裝形形色色、五花八門,有的則“混同于”藥品包裝,讓消費者難辨“雄雌”?傊,將包裝近似的普通食品和保健品放在一起銷售,對消費者尤其是老年消費者而言,不止是誤導,某種程度上就是欺騙。中國藥店:www.hargamitsubishijabotabek.com
如何避免出現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或者藥品混放銷售中國藥店:www.hargamitsubishijabotabek.com
銷售場所應分區銷售, 將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劃分為不同的銷售區域、不同的貨架,并且在貨架上用醒目的文字進行標注,【注明:“保健食品銷售專區(或專柜)”“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專區(或專柜)”“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專區(或專柜)”字樣,提示牌為綠底白字(黑體)】,用于提醒消費者。中國藥店:www.hargamitsubishijabotabe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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